“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组对中润药业进行随机抽查
中润生产区。长城网 高琳哲 摄 长城网9月12日讯(记者 赵晓慧 高琳哲)日前,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简称“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9月9日,执法检查组抽查人员及记者一行来到石家庄市中润生产区进行抽查。 石药集团中诺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中润生产区成立于1989年,公司占地面积275亩,主要产品为头孢菌素系列抗生素。中润公司2001年以来,公司累计投入资金超过4000余万元,建成完善的异味治理装置和设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据监测数据显示,公司各项污染物指标均达到国家排放标准要求。 据公司负责人称,随着厂区周边新建小区入住率的增加,中润生产区异味气体在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仍不能满足居民对周围环境的需求,异味控制水平需持续提升。 2015年,中润生产区重新制定异味处理方案,在生产车间新增异味处理系统13套。2016年开始,中润生产区对异味治理工作继续进行梳理,按照岗位、工序逐一排查,再次投入环保资金,计划对排放的微量异味气体及其他重点异味点源进行深度处理,持续改善公司周边环境。同时,公司已经成立搬迁项目组,筹划企业搬迁相关事宜。目前,部分产品已经逐渐向外转移。 |
关键词:一法一条例,中润生产区,大气污染防治,达标排放 |
责任编辑:赵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