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外出就餐飞来横祸找谁难?听法官怎样说
资料图:高空坠物。(图片与本文无关)
长城网10月30日讯(记者 宁晓雪 李全 邢丁 王晓丹)外出就餐,餐前车主将车停于餐厅门前,就餐时,该车被餐厅楼上墙体坠落的瓷砖砸裂,车主该找谁索赔?碰见这样情况应该怎样处理?听听法官怎么说。 【案情回放】 张某与朋友开车至某餐厅就餐,餐前将车停在餐厅门前,停车处没有车辆禁停标识,餐厅和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均未说明此处不能停车。就餐时,张某车辆的风挡玻璃被餐厅楼上三层墙体坠落的瓷砖砸裂,由此产生了车损。故张某将餐厅、物业公司及房屋所有人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车损。 【审理结果】 唐山市路南法院开庭对案件进行了审理,张某前往被告餐厅就餐,在就餐时停放在餐厅外的自有车辆被餐厅建筑墙体的瓷砖砸损,有权向侵权人主张赔偿损失。停车处没有车辆禁停标识,餐厅和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均未说明此处不能停车,张某对自己的停车行为未有过错,对因此造成的车损也未有过失责任。经房屋所有人举证,该坠落瓷砖位置属于公共区域,不属于私人所有,故房屋所有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餐厅未有充足证据证明对本案瓷砖坠落事件没有过错,应当对本案车损承担赔偿责任。物业公司作为房屋管理者,未提交物业管理范围的相关证据,也未有充足证据证明对本案瓷砖坠落事件没有过错,应当对本案车损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之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综上,法院判决被告餐厅与物业公司对张某车损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审判决后,被告餐厅与被告物业公司均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维持原判,该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提示】 责任主体的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高空坠物侵权责任主体为坠落物所属建筑区域的所有人、使用人和管理人,在司法实践中,所有人多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使用人多是经营者、租客等,管理人多是物业公司。本案中,在查明坠落瓷砖的具体位置之后,本案房屋所有人出具证据证实该坠落位置属于公共区域,非私人所有,故排除了房屋所有人的“所有人”身份。 过错推定责任的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高空坠物作为一种特殊侵权行为,属过错推定责任。诉讼中,受害人只需要证明损害后果是加害人的行为或者物件所致即完成举证责任,若加害人不能举证自己没有过错,即推定其存在过错并应承担民事责任。若加害人提示风险,或可减责。本案中,如果餐厅人员和物业人员明示在此处停车有危险,或者设有车辆禁停标识,并有证据予以证实,或可以认定其没有过错。另外,物业公司以始终不知道该建筑上有违章建筑,所以无法进行安全管理为由而推卸赔偿责任,于法无据,也说明了物业公司对其物业范围内的建筑未尽到监督、监管及安全保障的义务。 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至第三十一条规定了侵权人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其中第二十六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在本案中,原告张某遵守公共场所的规定,将车辆停放在餐厅门前,未有证据证实其对车损的造成有主客观过错,即未有发生第二十六条之情形,所以被告餐厅和物业公司的减轻责任的辩解未得到法院的采信。 |
关键词:以案释法,高空坠物,停车,理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