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非法处置已冻结财产 被判六个月
资料图:非法处置已冻结财产。(图片与本文无关)
长城网10月30日讯(记者 宁晓雪 李全 王瑞华)段某是某银行的职工,然而正常工作半年后却不见工资卡余额有增长。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是谁动了她的工资卡? 【案情回放】 段某是一起民事案件的被执行人,执行法官依法冻结了她的工资卡。当冻结期满六个月后准备划扣时发现工资卡内的余额与冻结当时一样,没有丝毫增长。这是怎么回事?经过法官调查发现,原来段某在知道其工资卡被法院冻结后就擅自变更了工资卡。工资收入全部转入新的工资卡,原来的卡内自然空空如也。检察机关认为段某的行为导致法院未能实际冻结其工资收入,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处置冻结的财产罪,提请依法判处。 【审理结果】 路南法院开庭对案件进行了审理,通过审查全部证据材料认为被告人段某通过更换工资卡的方式非法处置法院已经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处置冻结的财产罪,应予处罚。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罪名成立。鉴于段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好,并已将处置财产退还,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处段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判后段某未上诉,判决已经生效。 【法官提示】 非法处置冻结的财产罪是指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行为。这种行为是针对已经由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其他限制处分权的执行措施的财产进行,势必妨害生效裁判的执行,损害司法权威。本案中段某明知法院已经将其工资卡冻结,未经法院许可,擅自变更工资卡,导致未能实际冻结。其行为符合非法处置冻结的财产罪的犯罪构成,应依法惩处。段某为什么敢于作出这样的行为,从民事当事人成为刑事被告人,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究其原因就在于其对法律缺乏敬畏之心,蔑视司法权威。因此,敬畏法律,从我做起。 |
关键词:以案释法,冻结财产,非法处置,判刑 |
责任编辑:宁晓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