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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媒体走转改]秦皇岛市全面推进烟花爆竹禁限放管控工作

来源:长城网 作者:祖迪 2017-01-12 17:3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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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秦皇岛1月12日讯(记者 祖迪)今日记者从秦皇岛市公安局获悉,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降低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的各类污染,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自2016年7月1日起,《秦皇岛市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

  《规定》明确要求,秦皇岛市海港区、北戴河区、山海关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抚宁区和北戴河新区全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即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事情都不可燃放烟花爆竹;昌黎县、卢龙县和青龙县根据实际,单独制定禁限放政策。据了解,青龙县和昌黎县限放政策为除夕、初一全天,正月初五、十五7时至22时可以燃放,其他时间一律禁止。卢龙县限放政策为每年农历腊月最后一日至次年农历正月十六期间可以燃放,其他时间一律禁止;同时,省、市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Ⅲ级及以上预警期间,全市区域内全面禁放烟花爆竹。

  在允许燃放的时间内,禁止在以下地点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即在文物保护单位;在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在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存贮单位;在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在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周边;在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它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和区域内。

  2016年禁限放工作全面开展

  宣传教育工作。秦皇岛市公安机关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禁限放规定。2016年以来,共制作宣传条幅360条、禁放标识3890块,张贴《通告》7.5万份,发放宣传材料68万份,播放宣传片485次。

  提前告知工作。在群众办理新婚登记时,由民政部门统一发放禁限放宣传告知书。

  重点管控工作。派出所与辖区婚庆公司以及可以承接婚宴的饭(酒)店等商业门店逐一签订保证书,保证在本单位及周边不发生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现象;并在设计、筹划婚礼庆典时,取消燃放烟花爆竹(包括舞台烟花)的内容和环节,保证不向客户提供、销售烟花爆竹。

  依法查处工作。全市公安机关在重大节假日、周六周日等结婚庆典和商业店庆较为集中的重点时段,对主要街区、各商业门店和居民小区进行巡控,及时制止和查处违法燃放行为。2016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54起,行政处罚56人;制止违法燃放行为48起。

  2017年禁限放措施更加完善

  精心组织。秦皇岛市政府成立了由张瑞书市长任组长,主管公安、安监、城管的市领导任副组长的禁限放工作领导小组。公安局根据市政府工作方案,制定并细化工作措施,设立了“宣传教育、清查整治、巡逻查控、督导问责”四个工作专班和一个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导全市公安机关烟花爆竹管控工作。

  职责明确。明确各县区政府(管委)和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职责,细化组织动员、宣传教育、标识设置、巡查看护、严打非法等工作措施。

  强化措施。以宣传教育为基础,让全体市民知晓禁限放政策;以重点管控为抓手,严格把控烟花爆竹制造售卖;以严打非法为保障,通过严打非法,震慑教育以身试法人员。

  综合治理。对工作不落实,发生烟花爆竹重大案件、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由综治部门启动一票否决权制。

  严肃追责。明确党政机关和单位工作失职失责,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法燃放的,一经查实,公安机关将通报纪检监察部门,给予相关单位和人员行政纪律处分。

  加大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力度

  安排部署到位。2016年12月27日上午,秦皇岛市公安局主管领导带领机关部门负责同志到卢龙、昌黎对“打非”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在卢龙县木井乡派出所召开现场会。同时,连夜召开全市视频会议,对全市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制定并下发了《2017年全市公安机关烟花爆竹管控工作方案》。

  安全教育到位。通过公安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广泛宣传;通过户外媒体、张贴通告、悬挂条幅、发放材料、社区(村)活动等,逐小区、逐村庄、逐单位,逐门逐户进行宣传教育;社区民警发挥中小学校的法制副校长职能,联合学校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共建美好家园”主题活动,让学生和老师知晓相关政策。

  排查整改到位。确定烟花爆竹非法制造重点区域、非法经营重点区域、非法运输重点区域,全面推进重点区域排查。同时,对可能私制、私藏烟花爆竹的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废弃院落、厂房仓库、养殖场等进行反复排查,在空间上不给违法犯罪人员可乘之机。

  查处打击到位。秦皇市公安局建立了50万元的市级举报奖励资金,各县区局也分别建立了不少于20万元的举报奖励资金,群众拨打110报警电话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进行举报的,可依实际获得奖励。自2016年12月27日“打非”行动开展以来,秦皇岛市公安机关共查处非法制造烟花爆竹刑事案件3起,刑事拘留3人;查处非法存储危险物质(烟花爆竹)行政案件2起,行政处罚2人;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政案件5起,行政处罚5人;收缴礼花弹421枚、鞭炮2.76万头、组合烟花168件、“二踢脚”爆竹14.1万余根、“麻雷子”340枚、其他原材料34公斤,取得了良好效果。

关键词:烟花爆竹,禁限,管控

责任编辑:李兴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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