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走基层]蔚县南杨庄派出所李海明:所长的春节
春节期间,李海明和同事们到村民家中走访,了解情况。南杨庄乡派出所供图
案件:以和为贵,那怕多做点工作,也想让大家过个祥和团圆的春节 正月初五,李海明接到辖区村民报警:一醉酒村民将另外一村民打伤了。 当时所里所有的人员已全部到岗,李海明和同事们先向肇事者了解情况,又到医院向伤者了解情况;初五、初六两天,又向其他一些见证人了解了情况;初七上午,为了避免双方产生更深的矛盾,李海明决定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调解。 “调解需要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春节期间还给自己增加这么多负担,为什么要这样做呢?”记者问。 “按照有关法律,打人的一方要被拘留并处以罚款。他们两家是同一个村里的,一旦走到这一步,双方的矛盾就不再是打架斗殴这么简单了,双方可能会结下更深的矛盾。经过同当事人和见证人详细了解情况,我们认为调解是最好的解决问题办法。”李海明说。 “当时两家都在气头上,互不相让,你们是怎样做工作的?”记者问。 “我们摆事实、讲道理。当时受伤的一方已经住院两三天,住院各种费用花了两千多元。我们同违法嫌疑人一方说,如果住十天半个月院,可能要花上万元,这都得由你承担,这件事情应该及早进行处理;我们也对受伤一方也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了很多工作后,违法嫌疑人一方到医院看望受伤者,双方很快和解了。”李海明说。 “你们平时也是这样做的吗?”记者问。 “我们办理基层村民间的案件,总结出这样一个规律:出警快、处理快,把事情解决在扩大化前,很多矛盾就会化解。村民之间的矛盾纠纷一旦拖延了,很容易恶化,一些本来是口角之争也会变成动手动脚等违法行为,一些小事也会恶化成两家之间难解的心结。所以,这样做法是我们的工作常态。像这个案件中,最后双方花钱也少,也不至于留下很大的仇恨。把工作做在矛盾恶化的前面,一方面促进辖区的稳定,另一方面大家都能过个祥和的春节。”李海明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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