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市教育局发出通知 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资料图。 长城网石家庄8月17日讯(记者 解哲琳)近日,石家庄市教育局和市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针对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工作,从筛查登记,做好安置,加强保障和做好宣传引导等方面进行了强调,要求各县(市)、区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纳入当地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整体工作,统一部署和安排,努力实现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全覆盖,零拒绝”。 《通知》要求,残疾儿童少年在入学条件、入学流程等方面与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同等对待,入学年龄和年限应当与普通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年限相同,必要时可以适当提高。 要求各县(市)、区要设立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认真做好筛查鉴定工作,按照“一人一案”的原则,做好教育安置,坚决杜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未能接受教育的情况出现。对于各类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按照全纳教育的原则,就近安排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各类中重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在特教学校就读,残疾程度较重不能进入普通学校或特教学校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应安排送教上门服务,并纳入当地特教学校进行学籍管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残疾子女入学,在石家庄全市随迁子女入学统一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可结合实际,适当放宽条件要求,由实际住址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调剂安排到普通学校或特教学校学习。 |
关键词:石家庄,教育局,残疾儿童,义务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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