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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民政局实施精准救助 兜实民生底线

来源:长城网 作者:刘杨 2017-09-13 21:4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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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刘杨 摄

  长城网邢台9月13日讯(记者 刘杨)9月13日下午,记者从邢台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特别是去年以来,邢台市民政局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围绕精准救助、精准帮扶,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较好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其中,城镇居民的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的429元/月提高到了535元/月,农村居民的保障标准由原来的2808元/年提高到了3300元/年,分别较2015年同期提高了24.7%和17.5%;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的5500元提高到了6699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3000元提高到了4548元,增幅分别达到21.8%和51.6%。

  据统计,去年以来,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22.4万人,发放城乡低保金8.85亿元;供养特困对象2.2万人,发放供养金1.52亿元;累计资助参保、参合和救助城乡群众49.3万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1.16亿元;救助临时困难群众22.6万人次,发放救助金8868.8万元。可以说,社会救助在整个脱贫攻坚工作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给广大群众带来了许多前所未有的实惠。下一步在对特定人群特殊困难的精准救助上,邢台市民政局将突出做好六个方面工作:

  一要精准确定救助对象。今后在筛选救助对象上,要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严格操作程序,下大力遏制“人情保”、“关系保”等不正之风。具体到操作过程中,要坚决做到三个100%,即:在低保对象的评选上必须100%经过村民代表评议;对低保对象的初审上必须做到100%入户调查;对已确定的低保对象必须做到100%张榜公布。同时,建立健全统一规程的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平台,对保障对象名单、救助标准、救助金额等内容长期上墙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救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阳光透明,令人信服。

  二要适当提高低保覆盖面。全面实行按户施保机制,严格按照《邢台市城乡低保工作系统化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根据申请对象户口本上的实有人数,实行按户施保,有几个保几个,坚决纠正一户保一人的问题。

  三要进一步提高保障标准。不断健全和完善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在实现扶贫线和低保线“两线合一”的基础上,今年要继续提高低保标准,年内农村低保标准要由每人每年的3300元提高到3600元以上,城镇低保标准要由每人每月535元提高到580元以上,确保低保标准始终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全国扶贫标准相一致。

  四要实现医疗救助创新突破。严格落实《邢台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建立健全与城乡合作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相衔接的医疗保障制度,集中优势财力,保证“两个重点”。一是重点资助参合费用,确保每个困难群众都能参上合、入上保。二是重点资助住院费用,确保每个困难群众都能住得起院、看得起病。

  五要精准实施临时救助。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救助政策的普及度和知晓率。同时,结合“救急难”试点,对因火灾、车祸等突发性灾难造成重大伤亡或损失,特别是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都要登门慰问救助,帮助他们渡过难关、走出困境,确保基本生活不出问题。

  六要全面实行动态管理。今后对享受救助政策的城乡居民要全部实行动态管理。城镇救助对象要每季度核实一次,农村救助对象每半年核查一次,凡发现超出标准的,随时退出。对新出现的贫困户要及时纳入,做到有增有减、有进有出、及时准确、公平合理。

关键词:民政局,低保,补助,发布会

责任编辑:齐彦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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