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血”又“造血”
河北:特殊政策提高财政扶贫“含金量”
9岁的梁慧中告诉记者,学校住宿是一人一床,非常舒适。记者 赵晓慧 摄
在财政扶贫方面,省财政厅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对10县的财力性转移支付支持,在正常测算值基础上增幅提高2个百分点,用于提高各县财政保障能力和水平;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力度,支持10县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中央下达的贫困县整合使用涉农资金安排10县年度增幅原则上高于全省平均增幅3个百分点;中央下达和省级安排的社会救助资金在每年正常拨付额度基础上增加5%;省财政扶贫发展资金切出25%、省级安排的贫困县整合使用涉农资金切出10%,集中用于支持10个贫困县脱贫攻坚。 坚持“输血”与“造血”相结合,省财政厅在增加10县外部帮扶的同时,更加注重贫困地区的自我脱贫。支持10个深度贫困县扶贫投融资平台建设,每县设立不低于1亿元的担保基金、3000万元的风险补偿金、2000万元的保险基金,资金缺口则由扶贫专项资金和省财政新增支持资金按50%的比例分担。目前,已下达深度贫困县落实10项支持政策省以上财政资金82.8亿元。 聚焦基础设施不足这一制约深度贫困县发展的瓶颈,省财政厅积极筹措资金,高标准支持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对10县普通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省级资金建设补助标准较非贫困县现行补助标准提高50%,大大推进了10县农村公路建设进程;危房改造户均补助标准较全省平均水平提高20%,切实保障10县贫困群众的住房安全。 为补齐深度贫困县社会事业发展短板,省财政厅统筹中央和省级社会救助资金,对10县正按照在每年正常拨付额度基础上再增加5%的要求分配下达;统筹2016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结余和2017年中央、省级财政资金,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部分全额资助政策。 为阻断贫困的代际相传,省财政厅提出,“全面改薄”资金(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础办学条件)在现有基础上增加10%。 “着眼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省财政厅着力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绩效。”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2017年,省财政厅在认真研究支持政策、督导涉农资金有效利用的同时,会同省扶贫办开展了财政扶贫资金大检查,重点解决资金沉淀、投入不准问题,确保扶贫资金精准投入、发挥最大效益。 |
关键词:财政扶贫,产业,金融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