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县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达193处
河北省民政厅在华北军区烈士陵园举行升国旗仪式。河北省民政厅供图
长城网10月2日讯(记者 李丽钧)近日,河北省民政厅下发《关于公布第四批省级烈士纪念设施的通知》,公布了河北省政府批准的第四批省级烈士纪念设施名录。截至目前,我省共有县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193处,其中国家级13处,省级42处。 《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工作的意见》《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落实好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设置保护标志;加强保护管理工作,规范服务内容;扎实做好英烈事迹发掘整理,加大宣传、陈展工作力度;发挥好省级烈士纪念设施在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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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丽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