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邢台1月31日讯(记者 齐彦红)1月31日上午,邢台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市公安局命案侦破等三项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程寿强主持,分别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志辉介绍全市烟花爆竹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部分案件查办情况,刑警支队政委王青通报2017年度命案侦破工作情况及两起命案侦办情况,禁毒支队支队长宋智鸿通报2017年度禁毒工作情况及两起涉毒典型案件侦办情况。实录如下:
邢台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程寿强:
各位记者朋友们:
上午好!
我是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新闻发言人程寿强,今天新闻发布会发布内容有三项,一是通报2017年度全市命案侦破工作;二是通报2017年度禁毒工作;三是通报全市烟花爆竹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进展。
首先,我介绍一下出席今天发布会的人员: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志辉,刑警支队政委王青,禁毒支队支队长宋智鸿。
下面,首先请宋智鸿支队长通报2017年度禁毒工作情况及两起涉毒典型案件侦办情况。
邢台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支队长宋智鸿:
2017年,在省公安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公安局以“缉毒执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为载体,将全市划分为四个战区,强力推进缉毒执法工作。通过多警种联合作战、加大打击毒品犯罪宣传力度和举报奖励力度等有力举措,2017年,全市公安机关共破获涉毒刑事案件166起,其中,部督目标案件两起,缴获冰毒2.44公斤、麻古2000余粒,缴获枪支8把、子弹400余发,打掉制毒加工厂1个,缴获芬太尼等新精神活性物质约30公斤、苯胺等制毒原料150余公斤,抓获涉毒犯罪嫌疑人245名,查处吸毒人员474名,新发现吸毒人员271名,强制隔离戒毒67人,有力地净化了社会治安环境。抓获犯罪嫌疑人数、抓获犯罪嫌疑人完成率、查处吸毒人员完成率、新发现吸毒人员完成率均居全省第一名,取得了历史性突破,得到公安部、省公安厅和市委市政府批示肯定。
2018年,市公安局将坚持对毒品犯罪“零容忍”,坚持露头就打,将一如既往对打击毒品犯罪保持高压态势,不让毒品犯罪在我市有生存空间,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营造服务发展良好环境。
案件一:市公安局成功破获全省首例跨国制贩芬太尼毒品案
近日,市公安局全链条打掉一个制造、贩卖、运输芬太尼毒品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21名,捣毁新精神活性物质销售网点2个、制毒加工厂1个,缴获芬太尼等新精神活性物质约30公斤、苯胺等制毒原料150余公斤,扣押涉案电脑十余台,冻结账户11个。
2017年9月30日,市公安局接到一条线索:美国移民海关执法局在对一起跨国贩卖 芬太尼毒品案立案调查时,发现一名网名为Diana的犯罪嫌疑人,Diana接受汇款的银行帐号的开户地在邢台市。该线索交由市公安局桥西分局侦办,并被公安部列为目标案件。
桥西分局成立“2017.9.30”专案组,首先围绕犯罪嫌疑人Diana展开侦查。经核实,Diana的身份为于某(女,26岁,内丘县人),于某上线的微信昵称为boss。民警分析于某应为涉案公司业务员之一。
办案民警通过于某循线追查,该涉案团伙成员及分工等情况逐步浮出水面:涉案团伙主要负责人王某(男,34岁,广宗县人)于2016年11月在桥西区成立“汤神科技生物有限公司”,招聘数名英语基础较好的业务员,利用互联网“翻墙”软件及聊天工具,进入境外网站,发布销售医药中间体的广告,向境外客户销售各类医药中间体(即新精神活性物质),收到客户付款后,王某即联系国内货源,以国际快递或货代邮寄等方式将货物运送出境以谋取利润。2017年4月,犯罪嫌疑人王某又伙同犯罪嫌疑人夏某玺(即boss,男,42岁,广宗县人,)、夏某伟(男,38岁,广宗县人,在逃)二人,在桥东区成立另一公司,开展同样业务。两涉案公司境外客户来自美国、加拿大等十余个国家,经营品种有芬太尼、阿普唑仑、卡西酮类等,均为我国列管为精神及麻醉类药品。该犯罪团伙销售产品定价由王某操控,5克以内的售价都是100美元,10克的售价为150-200美元。
历经一个多月的经营,专案组准确掌握了王某涉案团伙的作案流程。专案组在上海对王某发往境外的邮包和从浙江嘉兴购买的白色粉末进行取样,经公安部鉴定分别包含有列管的芬太尼和阿普唑仑。
抓捕时机成熟,2017年11月7日下午,在省公安厅的大力支持下,专案组集中展开抓捕行动,11名涉案人员在邢台与上海市两地同时落网。专案组民警根据犯罪嫌疑人王某等人的交待,马不停蹄兵分三路赶往江苏无锡、浙江嘉兴、上海市等调查王某上家及货源制造地。经过一个多月深入排查,查明了盘踞在江苏境内的芬太尼等精神活性物质制造、运输贩卖通道,并锁定了相关人员。
2017年12月,在公安部、省公安厅统一协调指挥下,在江苏、上海等地警方大力支持下,专案组民警在江苏常州、宜兴、上海、浙江嘉兴四地组织收网,犯罪嫌疑人蒋某(女,53岁,江苏省宜兴市人)、刘某(男,39岁,江苏省睢宁县人)、杨某(男,28岁,安徽省寿县人)等8名涉案人员全部落网。专案组依据线索,于2018年1月3日又在石家庄市抓获蒋某下线陈某(男,35岁)和张某(男,35岁,两人均为邯郸丘县人)。
案件查明,2017年以来,江苏常州的刘某负责生产国家列管的芬太尼,江苏宜兴市的蒋某负责联系客户进行贩卖。2017年中下旬,王某通过QQ联系犯罪嫌疑人蒋某购买了三百克芬太尼,从犯罪嫌疑人杨某处购买了一公斤阿普唑仑。
目前,蒋某等10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制造、贩卖毒品罪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件二:宁晋县公安局破获跨区域吸贩毒案
2017年10月31日下午,民警在日常排查中抓获吸毒人员李某(男,31岁)和贩毒人员王某磊(男,22岁)。经审讯,王某磊供述吸食和贩卖的冰毒是从该县王某涛和李某雷处购买。办案民警立即对王某涛和李某雷展开排查,2017年11月6日成功将王某涛(男,25岁)、李某雷(男,25岁,以上四人均为宁晋县人)抓获,并当场缴获冰毒2克,麻古4粒。
经对李某雷和王某涛进行审讯,两人对多次贩卖 冰毒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通过深挖,跨区贩毒犯罪嫌疑人焦某浮出水面,同时,获得焦某当天要来宁晋贩卖毒品的重要线索。
11月6日凌晨,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蹲守,办案民警在青银高速宁晋站口将再次到宁晋贩毒的焦某(男,38岁,廊坊市人)抓获,当场缴获冰毒17克。据焦某供述,他贩卖的冰毒是从纪某(男,39岁,廊坊市人)处购买。办案民警不顾多日办案疲劳,连夜赶赴廊坊,在当地警方的大力配合下,经五昼夜蹲守,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纪某,现场缴获冰毒40余克及部分吸毒工具。
目前,李某被依法行政拘留,犯罪嫌疑人纪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邢台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程寿强:
下面,请王青政委通报2017年度命案侦破工作情况及两起命案侦办情况。
邢台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政委王青: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市公安局紧紧围绕命案侦破“两降一升”和“两个确保”工作目标,把侦破命案作为保民平安的底线来抓,集中优势力量和资源,坚持现代科技与传统手段相结合、多警种协同作战,在全市范围打响命案积案攻坚战。
为推进全市命案积案侦破工作,4月19日,市公安局在隆尧县召开了侦破命案积案行动现场会,对未破的命案积案,明确专人负责,列出表格,挂图作战,破掉一起销号一个。
工作中,全市刑侦部门对疑难命案,抽调精干警力,专人盯案,吃住在案,做到不破案不撤兵;对命案积案,组成专班,深入研判,挂图作业,发现一点蛛丝马迹,综合运用各种手段一查到底。
2017年,全市共立现行命案52起,破案52起,破案率100%,破获命案积案6起,破获外省市命案5起。破案率连续三年达到100%,命案侦破工作连续三年名列全省前茅。
案件一:内丘县公安局侦破“2017.10.15”女童被杀案
2017年10月15日15时许,内丘县公安局接群众报警,柳林镇某村女童李某(3周岁)走失。接报后,内丘县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开展工作。10月17日16时许,内丘县局接群众举报在柳林马河水库发现一具浮尸。经现场勘查和家属辨认,确认死者即为失踪女童李某,系被人杀死后抛尸。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当即成立专案组开展工作。
侵害对象特殊,性质极为恶劣,社会各界也高度关注。省委政法委委员、防范办主任、公安厅党委委员李国华专门赶赴内丘县指导侦破工作。专案组民警在认真分析案情的基础上,以女童失踪现场为中心向四周辐射,展开走访调查和重点排查,对该村所有废弃房屋、机井、水域等场所部位进行排查,并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对过往车辆进行核查等,以努力获取更多有价值的证人证言和痕迹物证。对筛选出重点人员按照“定人定时定位”原则进行全面调查,追溯相关物品的源头、出处并进行生物检材鉴定,通过多项侦查互相碰撞印证,查找犯罪嫌疑人。
专案组经过几个昼夜的连续奋战,通过前期细致的外围侦查工作,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崔某(男,66岁,内丘县柳林镇人)。10月19日凌晨,专案组将犯罪嫌疑人崔某传唤至县公安局,并组织具有丰富审讯经验的民警连夜展开审讯工作。但犯罪嫌疑人崔某非常狡猾,以年纪大为由,装病装聋装傻,拒绝回答民警问题。专案民警及时调整策略,打政策心理战,并适时出示相关证据。19日夜,犯罪嫌疑人崔某心理防线崩溃,交代了其将女童李某某杀害并抛尸柳林马河水库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崔某己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件二:南和县公安侦破“6.18”故意杀人案
近日,经过市、县两级公安机关160多个日夜的持续奋战,犯罪嫌疑人张某(男,31岁,南和县闫里乡人)落入法网,南和县“6.18”故意杀人案成功告破。
2017年6月18日凌晨,南和县局接到群众报警:闫里乡某村村民姚某(女)在家中被人用利器刺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接报后,南和县公安局立即启动命案侦破机制,成立“6.18”专案组,迅速开展现场勘查、调查走访等工作。
办案民警首先围绕受害人的社会关系展开排查,调查发现受害人一家六口,案发时,丈夫、婆婆在外打工、两个孩子在外地上学,公公在楼下住,受害人住在楼上。受害人平时在家中经营一间小理发店,经询问邻居,都反映受害人老实本分,作风正派,家庭融洽,邻里和睦,没有与他人发生过矛盾。
办案民警勘查现场证实,犯罪嫌疑人系翻墙入室进入受害人房中,期间同受害人发生了打斗,将受害人杀害后逃离现场。综合受害人家位于村中央、家属反映丢失1000元钱等因素,专案组初步判定这是一起由入室抢劫引发的命案。
专案组兵分两路,一路展开视频追踪,另一路以案发地为中心,向外排查年轻男性。视频追踪组从一开始就遇到了困难,由于农村视频监控较少,虽经大量工作,但未获得有价值线索。人员排查组对周边村庄居民进行了地毯式排查,按照登记人口,逐一与本人见面,工作量巨大,南和县公安局为早日侦破该案,几乎投入了全部警力。
经过5个多月不懈工作,收集了周边村庄3000余名人员相关信息,经与现场足迹、血痕等信息进行全面比对,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张某。
通过进一步侦查,专案组发现犯罪嫌疑人张某藏匿在石家庄市。12月1日,抓捕民警迅速赶赴石家庄,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成功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张某对入室抢劫杀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邢台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程寿强:
下面,请李志辉局长介绍全市烟花爆竹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部分案件查办情况。
邢台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志辉:
为严厉打击非法制贩、存储、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有效预防、坚决遏制烟花爆竹重大爆炸事故发生,确保“两节”期间安全稳定,按照市政府、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市公安局从2017年12月1日起至2018年3月底,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烟花爆竹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行动明确了五个工作目标:一是全面清理收缴非法制贩、运输、存储的烟花爆竹,集中时间、集中警力,最大限度消除隐患;二是严格检查整治烟花爆竹从业单位,查堵管理漏洞;三是严厉打击非法制贩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端掉一批非法制贩窝点,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四是严密控制涉烟花爆竹重点人员,落实管控措施;五是严厉打击在禁限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为推动行动开展,市公安局先后两次召开现场会进行调度。行动中,实行“半月一调度、一月一考核”,强力推进行动开展;全市公安机关张贴《通告》、《奖励标准》、《致全市人民群众一封信》26万余份,群发微信10余万条,使行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强化隐患排查,组织力量集中对有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的传统乡镇、村庄及废旧企业厂房、仓库等重点区域、场所开展地毯式排查;对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开展滚动排查,与涉烟花爆竹重点人员逐一见面,及时消除隐患;根据摸排研判结果,不断深挖扩线,彻查非法制贩上线下线及原材料来源,对条件成熟的案件予以重拳打击;加大对在禁限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通过多措并举、全力攻坚,全市迅速掀起烟花爆竹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高潮,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共查处非法制贩、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案26起,抓获违法人员31名,查获收缴非法烟花爆竹5800余件,“两响”成品半成品42600余根,大地红83600余头,非法生产原材料240余公斤,生产工具2套,取得了阶段性突出成效。
案件一:2017年12月6日,新河县公安局新河镇派出所在入户排查中,发现陈某有非法制造烟花爆竹嫌疑,新河县公安局立即组织治安、派出所、巡警等30余名警力对陈某的两处住宅进行了检查,当场抓获正在制造烟花爆竹的陈某(新河县仁让里乡人)、赵某(新河县荆家庄乡人)和赵某林(新河县西流乡人),查获成品“两响”33600个、银粉51袋、原材料150余公斤以及部分烟花爆竹制作工具。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陈某、赵某、赵某林对非法制造烟花爆竹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赵某、赵某林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案件二:2017年12月10日12时许,清河县公安局在清河县谢炉镇308国道巡逻时发现一辆白色跃进牌厢式货车非常可疑,民警随即对该车进行检查,发现车厢内装有大量“开天雷”,该车非烟花爆竹专用运输车,也无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车内共有礼炮376箱,价值7000余元。经询问,邢某、张某(均为山东夏津县人)交待了他们从山东省夏津贩送烟花爆竹到清河的违法事实。
目前,邢某、张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案件三:2017年12月7日下午,南和县公安局郝桥派出所民警在郝桥镇前东村排查时,在李某的婚庆门市当场查获非法储存的鞭炮20盘、礼花141筒,该储存点位于村子中间,人员居住密集,存有较大的安全隐患,民警立即对库房内存放的烟花爆竹依法予以扣押。询问中,李某对自己在未获许可情况下,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李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案件四:2018年1月9日,宁晋县公安局苏家庄派出所民警在路面巡查时,查获一辆来自辛集市方向的白色货车,该车车厢内装有烟花组合104箱。民警立即将驾驶员和随车人员任某、任某力、温某(均系辛集市田家庄乡人)控制,带至苏家庄派出所询问。经询问,任某等三人供述,1月9日下午,辛集市南智邱镇发生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爆炸事故,造成户主贾某(男,辛集市南智邱镇人)当场死亡,贾某岳父任某动(辛集市田家庄乡人)雇佣他们对其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向宁晋地区转移,在转移过程中被民警查获。
目前,任某等三人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件五:近日,宁晋县公安局苏家庄派出所经深入摸排涉爆线索,查破一起“坟地藏炮”案。
2018年1月17日晚,苏家庄派出所民警联合村镇干部对偏僻路段、废弃房屋、蔬菜大棚进行“全覆盖,无死角”重点排查。当晚23时许,民警排查至司马村西北与晋州市交界地带朱家老坟场,搜爆仪发出清晰信号,经仔细搜索,一新立坟头有明显伪造痕迹。该所连夜组织人员进行挖掘,挖出烟花爆竹60余箱。民警通过深挖细查,锁定司马村民李某有重大嫌疑,迫于压力,李某主动投案自首,并供述了为谋取经济利益、逃避打击,伪造坟头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
目前,李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邢台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程寿强:
下面,我们进行提问环节,相关单位民警也来到现场,各位记者还有什么问题,可以提问。
好的,如果没有记者提问,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如果记者朋友对哪起案件感兴趣,下来可以进行单独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