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记者 贾芳 见习记者 董达)3月5日,记者从省发展改革委获悉,《“双创”示范基地培育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出台,我省将以重点区域、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优势企业为载体,集聚资源要素和政策支持,建设特色突出、绩效明显、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双创”示范基地,全年推进建设24个省级以上“双创”示范基地,11个设区市分别建设市级以上“双创”示范基地2-3个,定州市、辛集市分别建设市级以上“双创”示范基地1-2个。
——区域“双创”示范基地
据了解,区域“双创”示范基地将发展“互联网+”创业服务,搭建专业化技术服务平台和科技支撑服务平台,构建适应新经济发展需求的市场环境、行政和服务环境;积极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或天使投资基金,探索投贷联动改革,为初创期、早中期企业成长提供投融资服务;主动吸引承接京津科技资源落地开展成果转化或创业发展,建立完善专业化、网络化“双创”信息平台和服务体系。
——高校及科研院所“双创”示范基地
《实施方案》提出,高校及科研院所“双创”示范基地将完善人才培养和流动机制,围绕培育新动能发展需求,积极推进创业创新教育科研改革,推进创业创新教育和培训的制度化、体系化,建立健全科研人员双向流动机制,吸引海外高水平创业创新人才;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深入落实改进科研项目资金管理、下放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等创新改革措施,鼓励科研人员创业创新。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推进科技成果向企业转化,促进创业创新资源和科研设施向社会开放共享;引导和推动创业投资、创业孵化与高校、科研院所等技术成果转移相结合,完善知识产权运营、技术交流、通用技术合作研发等平台,建立健全双创支撑服务体系。
——企业“双创”示范基地
企业“双创”示范基地要建立创新型企业管理体系,要积极试行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激发企业职工创新、创造活力,发挥自身特长开展技术创新、自主创业、企业内部再创业;要建设高水平技术创新平台,积极建设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研发创新平台;充分利用企业废旧厂房、办公楼改造建设众创空间、创新工场等创业场所,完善配套设施条件,为企业员工创业、离岗再就业、社会创客创业提供服务支持,积极建立面向员工创新创业和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的投融资平台和服务体系。
同时,为保障“双创”示范基地培育活动的顺利实施,《实施方案》提出四方面的保障措施,省发展改革委发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省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推进2个国家级、22个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发挥省各类专项资金、政府性基金等作用,引导撬动社会资金、民间资本为示范基地发展提供资金和融资服务,支持各市政府整合现有资金或设立新的专项资金,加大对“双创”示范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为基地建设和运营提供资金保障;加大示范基地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力度,鼓励“双创”示范基地积极开展国际化合作;对“双创”示范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示范基地建设方案落实情况、工作绩效进行综合评估,发现“双创”发展的新经验、新模式,积极宣传推广特色明显、成效突出、示范带动性强的示范基地经验做法。
延伸阅读:2018年河北“双创”示范基地培育活动进度安排
据了解,2018年河北“双创”示范基地培育活动进度分为三个阶段:计划部署阶段、培育实施阶段、评估推广阶段。
2018年2月下旬前为计划部署阶段。该阶段将督导保定高新区、河北农业大学2家国家基地加快落实建设方案,部署开展首批22家省“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方案落实进展、困难和问题、服务需求等调查工作以及指导各地开展市级“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工作。
2018年3月上旬—6月下旬为培育实施阶段。该阶段要对24个省级以上示范基地开展“一对一”帮扶,针对示范基地提出需要帮助解决的困难和问题,进行责任分解、分类指导,积极解决。督促、指导各地落实示范基地建设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
2018年7月上旬—12月为评估推广阶段。该阶段会组织第三方机构对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取得绩效进行综合评估,形成评估结果,总结各地推进示范基地建设的成功经验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