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记者 董达)日前,记者从河北省工信厅获悉,2018年度河北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已开始申报,10月26日后,河北省工信厅将组织初审、抽查、专家评审等环节,确定拟定名单。
申报企业应具备经营主体资格,在河北省注册且取得工商法人营业执照3年以上(含3年),所申报的产品是经过加工的成品,在我国境内正式注册并有注册商标。
申报企业应建有研发机构且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须建立健全有效运行的质量保证体系,要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经济效益良好,申报产品按照相关标准组织批量生产三年以上,一般生产资料企业年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生活资料企业年营业收入在1500万元以上,市场占有率高于省内同行业中小企业水平。对已列入实施行政许可管理的产品,申报企业须取得相应的生产(制造)许可证,省级及以上“质量标杆”企业、品牌培育试点示范企业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质量效益型企业和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申报企业填写《河北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申报表》,将申报表及相关辅证材料整理成册,报送所在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进行初审,最后由河北省工信厅组织评审,对拟确认的河北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将在河北省工信厅网站(http://www.ii.gov.cn/)进行10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