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12月10日讯(记者郭洪杰)12月10日,记者从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获悉,河北省12个单位和7名个人获得2016—2017年度全国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
据了解,为大力弘扬“两路”精神和新时代交通精神,进一步推动全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日前,交通运输部下发《关于表彰2016-2017年度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授予198个单位“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称号,217个单位(班组)“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示范窗口”称号,213名同志“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职工标兵”称号,94名同志“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称号。我省12个单位和7名个人获得表彰。
具体表彰名单如下:
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承德市交通运输局、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港航管理局、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路政总队、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公司(本部)、张家口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石家庄市公路管理处
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示范窗口: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保定收费站、唐山市交通运输局承唐高速唐山管理处机场收费站、河北省高速公路石安管理处石家庄收费站、张家口市通泰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张家口汽车站、邢台市公共交通总公司18路公交车、廊坊市出租车管理处业务大厅
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职工标兵:沧州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驾驶员李建文、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负责人汪自强、张家口市交通运输局京藏高速公路张家口管理处经营科副科长张哲婧(女)、河北省水运工程规划设计院院长、党委书记黄磊、河北省高速公路京衡管理处牛驼养护工区机械大队队长白江伟
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政策法规处副团职转业干部杨金钟、石家庄市西柏坡高速公路管理处处长丁玉玲(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