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出台
(四)强化安全风险隐患管控,提升事故预防控制能力。 1.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分类分级标准。建设政府部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网络管理平台并与企业互联互通,实现省、市、县和规模以上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全覆盖,形成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账的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落实企业隐患排查主体责任,建立自查、自改、自报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制度,做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标准化、全员化。建立安全隐患整改抽查执法与效果评价制度。完善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隐患整改不落实追责制度,对未履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严重后果的企业负责人依法追究责任。 2.建立风险管控体系。构建安全风险识别和分级管控机制。强化风险管控技术、制度、管理措施,开展风险源普查。各级政府根据产业结构分布,全面排查重大风险,确定重大风险行业及风险等级;建设风险源动态数据库和重点危险源普查、跟踪、警示信息系统;建立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管控、公告制度和重大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完善区域风险防控机制,按企业风险级别制定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加大对高风险行业的监察力度。落实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岗位责任,建立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岗位安全风险确认和安全操作“明白卡”制度。 3.建立信息化预警机制。应用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开发安全生产大数据分析应用系统,健全安全生产形势预测预警机制,定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风险,及时发布区域、行业安全生产警示信息。加强安全生产信息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创新事前预警、现场监管、远程监控相结合的执法手段,提高事故风险监测监控、预测预警能力。 (五)健全职业健康保障体系,有效防控职业病危害。 1.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继续开展企业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提升企业职业卫生工作整体水平。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情况专项检查,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危害告知、日常监测、定期检测评价、职业健康监护等措施。开展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估,探索建立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分级监管制度。加强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监测、评价与控制工作,开展职业病危害状况普查,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建立职业病危害防治落后工艺、材料和设备淘汰、限制名录管理制度,推动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转型升级和淘汰退出。对职业病危害严重、改造后仍无法达标的用人单位,依法采取关闭、暂停、治理、整顿等措施。 2.突出管控过程精准化。加强尘毒危害严重的重点行业领域日常监督执法与专项治理,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加强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强化职业卫生培训,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到2020年,重点行业领域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85%以上,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达到80%以上,重点行业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率均到达95%以上,劳动者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0%以上。 3.健全职业卫生技术支撑和服务体系。完善职业卫生技术支撑体系,提高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能力。加强职业病诊断鉴定技术保障、职业病综合治疗和康复能力建设。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建设多种形式的科技机构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研究。建立技术服务诚信体系和优胜劣汰机制,支持重点行业领域内职业病危害防治示范基地建设。设立小型微型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公益指导、援助平台,建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技术援助制度。
(六)强化安全技术支撑保障,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1.加强安全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参与的安全技术研发体系,制定激发安全科技创新动力的制度和政策,健全安全科技投入机制。创新安全科技奖励制度,促进社会优势资源向安全科技集聚和融合,建立安全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平台。支持和鼓励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关键性技术与装备的研究与开发,发展壮大安全产业,创建安全产业园区。推动危险工种和危险场所作业“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 2.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力度,有效整合现有信息资源,统筹省、市、县和企业协调实施、同步推进,建成全省安全生产信息化网络体系。建设纵向由省到市、县、乡,横向到安委会成员单位,前端到生产企业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实现基础信息规范完整、动态信息随时调取、执法过程便捷可溯、应急处置快捷可视、事故规律预测预判,创新信息化监管模式,提升监管效能。加快建设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在线监测、预警防控和监管执法一体化信息管理系统。完善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民爆物品、特种设备、水利、民用航空、农业机械等部门安全生产信息系统,鼓励企业建设安全监控预警网络。加快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实现省、市、县三级和重点乡镇视频会议系统全覆盖。 3.加强安全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引导规范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发展,通过市场化机制整合资源,培育一批承担安全评价、安全培训、检验检测等专业服务的综合性中介机构。加强对专业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管,建立优胜劣汰的动态机制。加快推动省级安全生产技术中心建设。 4.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育安全科技研发和应用人才队伍,构建产学研共同培养安全生产专业人才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建设,充实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专家库,积极鼓励并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在安全生产决策、立法、标准制修订、事故预防、应急救援、事故鉴定与分析等方面的作用。搭建专家资源调度平台,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七)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1.普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构建责任明确、载体多样、管理规范的安全培训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考试考核基础条件,健全安全培训专业师资库,规范培训教材和考核标准。通过远程网络教育培训、基地综合实训、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教育基地示范等方式,建立从业人员职业安全长效教育机制。实施各级政府领导和安全监管干部素质提升工程,开展各级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同志和安全监管干部初任培训、岗位培训、专门业务培训等,全面提升综合安全素质。建立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复训考核制度。加强高危行业生产一线技能人才安全生产培训,建立健全全覆盖、多层次、经常性的产业工人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全面实施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建立高危行业农民工上岗前强制性安全培训制度。 2.强化舆论引导和全民安全素质教育。在省主流媒体开办安全生产栏目,加大安全生产公益宣传、知识技能、警示案例等宣传力度,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制作宣传展板、挂图,发放安全知识手册等宣传品,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和新闻客户端、公交、出租车车载视频、户外电子屏等平台,普及安全常识,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建立事故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快速响应机制,加强对公众网络、即时通信工具等安全舆论的引导,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 3.大力倡导安全文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安全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兴办安全文化产业,完善安全文化产品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推动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社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等建设。强化汽车站、火车站、大型广场、大型商场、重点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的安全文化建设。创新安全文化服务设施运行机制,推动安全文化设施向社会民众开放。 (八)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升应对事故灾害能力。 1.加强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体制改革,健全管理体制,强化应急管理机构行政管理职能,发挥应急管理机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作用。依托公安消防、大型企业、工业园区等应急救援力量,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和重点行业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纳入政府公共财政支出项目,形成企业投入为主、政府投入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推动应急管理工作向基层延伸,形成职责明晰、上下贯通的工作体系。到2020年,所有县(市、区)建立完善专门应急救援管理体制机制。 2.提升应急指挥协调能力。持续推进《河北省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应急响应指导书》的落实,规范事故应急响应程序,健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救援指挥工作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政府、部门、企业间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建设,提高应急响应与救援的部门联动效率和协作能力,推动应急响应机制向深层次发展,提升联合协同应对事故灾难能力。建设全省统一的应急救援指挥信息系统,实现省级应急指挥信息平台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京津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对接,省内各级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实现端口对接、信息数据兼容,互联互通,构建全省应急救援系统“一张网”,形成应急救援协调指挥、资源共享、联合应对的工作格局。 3.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修订和实施,持续推进预案优化工作。开展制度化、实战化的综合、专业、处置方案演练和政府、部门、企业共同参与的情景构建下的桌面推演等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提高演练质量和水平。生产经营单位要健全应急措施,经常性开展应急演练和关键岗位应急训练,推行应急处置卡制度,提高从业人员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积极开展事故先期处置,严格执行抢险救援规范要求,坚决制止违规冒险施救。持续推进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和应急救援队伍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冶金(焦化)、矿山等行业应急技能比武竞赛。 4.夯实应急管理工作基础。充分发挥省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作用,强化应急培训,实现指挥协调、抢险救援、检测检验、公共安全教育等功能。组织开展对政府、部门、应急机构负责人,以及危险化学品、冶金(焦化)、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专兼职救护队的培训训练。全面开展企业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活动,做到行业企业、县(市、区)全覆盖。进一步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做好企业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备案、登记建档工作,完善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对全省应急资源进行普查,摸清底数,制作区域安全生产应急资源分布图,建立应急救援资源信息库。完善应急救援社会化服务、“生命通道”保障、应急物质储备调用征用制度。加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装备投入,积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应急救援技术和装备,健全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机制。 (九)构建城市风险管控体系,保障城市安全运行。 1.健全城市运行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实施城市运行风险源普查,建立城市运行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城市运行安全风险评估。完善监测站网或监测体系,完善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功能,拓宽预警信息发布渠道。进一步完善城市运行安全各类标准,加强部门联合监管执法,开展较高风险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 2.加强城市运行安全风险管控。构建贯穿城市规划、建设、运行、发展等环节的城市运行安全预防控制网络。加强对城市隐蔽性设施、地下综合管廊、渣土消纳场等的监测监控。强化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等地下管线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地下管线巡护和隐患排查制度。健全地下管网信息系统,实现对地下管网的快速查询、综合分析和可视化管理。建立大型工程安全技术风险防控机制,开展城市公共设施、老旧建筑隐患综合治理。加强轨道交通设备设施状态和运营状况监测,合理控制客流承载量。严格审批、管控大型群众性活动,完善人员密集场所避难逃生设施。
(十)建立区域安全协同机制,推进京津冀安全管理一体化。 推动建立京津冀一体化的安全生产标准制度体系,在交通、电力、危险化学品运输等跨区域的行业协同编制区域地方标准。建立京津冀油气输送管线、供水、输电网络等基础设施安全监管衔接机制。实施张家口冬奥会场馆项目建设安全保障工程。建立专业人才跨区域交流合作机制。探索建立跨区域、领域的京津冀联合执法机制。开展区域应急联动(示范)试点工作,实施区域综合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加强京津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信用信息共享,探索安全生产综合预测预警体系建设,建设区域性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储备库,建立救援联动机制,实现京津冀区域内安全生产资源信息互联互通、突发事件联合应对、应急资源合作共享。严格承接项目安全准入条件,从源头上控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进入我省区域。 |
关键词:“十三五”规划,河北省,安全生产 |